在就业过程中,劳动合同我们平常都是可以接触到的,这个三方协议大家似乎就听得比较少,很多应届生会与企业签订第三方合同,其实这个三方协议中的三方指的就是学校、企业、毕业生三方,那么第三方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呢?被HR催着签三方了?还在犹豫中?三方能不能随便签?违约有没有风险?签了offer到底是不是就妥妥的入职了?在入职期间如何保障自我权益?应当从诸多方面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和三方协议要了解。卖身前必读!事关前途,可不能马虎大意哦!
劳动合同VS三方协议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制的,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协议。
劳动合同,又称为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管理者、雇主)之间为了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协议。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条款要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涉及培训费用和保密义务的违反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大家要注意劳动合同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比如说约定了户口落下之后劳动者提前离职缴纳巨额违约金等条款;即使劳动者违反了上述条款的约定,也会因为上述条款本身违法无效而无需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入职体检免受歧视
通过层层筛选,总会有幸运儿成功地被用人单位选中,但是在入职之前,用人单位一般都会进行入职体检,来确定毕业生基本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要求。在实践中,除了用工职位有明确的要求并且提前在招聘时公示外,一般而言,法律禁止用人单位以携带乙肝病毒、身高不足、体重超标等原因拒绝录用应届毕业生,如果大家因上述原因而遭拒,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并非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究其根本,相当于一份“求职意向合同”,签订三方协议的目的就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正式用工时订立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之间的关系,可以类比《合同法》理论中预合同与本合同的关系。例如,买卖房屋时会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前者的目的就是为了另行订立后者。三方协议中一般也会注明,毕业生与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也可以看出,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首先,大家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其次,要避免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约定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了。另外,大家要注意劳动合同有其最基本的构成要件,用人单位不能以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入职登记表等为由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试用期也有权利保障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时,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能低于转正后的工资标准的80%,并且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就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大家要注意维护自己试用期内的相关权利,避免成为用人单位廉价的劳动力。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收取押金于法无据
投递简历、置办正装等等已经成为应届毕业生们的必办事项,必要的支出无可非议,但是大家在面对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以免上当受骗。比如说在用人单位以招聘为名收取面试、笔试费用的时候,大家要多思考一下,因为除了国家规定的可以收取费用的考试(比如国家及地方公务员考试)外,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收取所谓的考试费用的。另外,我们国家现在也已经禁止用人单位收取入职押金了,大家也应该注意。
劳动合同:提醒
除了上述的几种情形以外,由于目前法律没有规范实习期用人单位和大学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此大学生毕业前参加实习时一定要和用人单位之间签署书面的协议,自行约定相关权利义务,比如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如何处理、实习报酬怎样支付等。另外,劳动关系存在人身性和财产性的双重属性,应届毕业生正式进入用人单位之后,一定要要求用人单位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此外,大家一定要注意了解自己档案的存放单位以及是否存在存档费用和存档费用的负担情况。
三方协议的违约金条款是否真的有效力吗?能逃过吗?
很无奈,如果三方协议中有违约责任特别是违约金的相关条款,而协议又经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签字确认,那么该条款就是有效的,是合同的一部分。虽说三方协议只能算是一份“求职意向合同”,但是只要其真实有效,依然受《合同法》调整。一旦毕业生想悔约,可能要支付违约金,数额大抵与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的工资相当。
若想规避违约金,在签订三方协议之前,要注意协议的内容。如果三方协议关于工作地点、岗位等内容可以自由填写,毕业生应当主张不设定违约条款;如果三方协议中含有已经设定好的,直接填写数额等细节即可的格式条款,毕业生也应主张删除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
因为,愿意签署三方协议的用人单位大多参与校招,面对的都是应届生,其违约不雇佣毕业生的可能性很小。多数情况下,都是毕业生想要悔约,但是受制于违约金。在三方协议中订立违约责任条款对于毕业生而言并无益处,只算是用人单位将毕业生留在身边的一个筹码。
HR找我要违约金怎么办?
毕业生面对这种情况不要盲目想着“花钱了事”,“用钱买个自由之身”,要先看违约的原因是什么。如果违约是因为用人单位达不到在三方协议中所约定的条件(如帮助毕业生落户,工资待遇等),毕业生是有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毕业生违约是单纯的因为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那可以与原单位的HR多做沟通,尽量减少违约金的数额,甚至免付。
新单位要求签三方,学校不给换新的怎么办?
这种情况是由于原单位不肯出具解约函,退回三方协议,而学校要求必须有解约函和原三方协议才能换领新的三方协议,从而陷入僵局。
可以从原单位和新单位两端入手。与原单位谈判,就违约金等问题达成一致,拿到解约函和原三方协议。要么直接说服新的单位,不签三方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一步到位。学校那边已经有了一份有效的三方协议,其就业率有了保障,自然也不会为难毕业生,更不会深究毕业生的就业去向。
但是如果新单位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这个问题就变得有些棘手。三方协议除了用于统计就业率外,另一个功能就是为档案转寄提供证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这样有资质的接收档案的单位对三方协议很看重,这种情况下,必须用到新的三方协议。到这一步,毕业生唯有和辅导员求情,希望学校从中协调了。
总而言之,为了避免今后的麻烦,三方协议的签订一定要慎重再慎重。遇到相关问题,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一面之词,多向专业人士咨询。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还有哪些区别?
1、签订时间不同。三方协议是学生在校期间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到单位正式报到后签订的。
2、主体不同。三方协议的主体是三方,即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两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3、内容不同。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劳动合同是记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关系确立的法律凭证。
4、目的不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而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关系确立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5、适用的法律不同。三方协议的制定、发生争议后的解决主要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民法》、《合同法》等,而劳动合同的订立以及发生争议后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解决。
关于户口
如果你想要拿到就业地的户口,就要问清单位是否解决户口,尤其对于签约北京、上海单位的毕业生来说非常重要。
如果单位表示“保证解决户口”、“尽力解决户口”甚至“不保证解决户口”,毕业生都要承担一定风险;如果对方向你承诺解决北京户口,就要把这一条写到三方协议后的备注栏里,例如“xx公司承诺为本人解决北京户口”,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关于派遣证
派遣证也叫报到证,签订三方协议后,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就业方案,审批通过后为学生办理报到证,每年7、8月毕业生毕业前领取。报到证是人事关系接转的依据,是办理户口、档案的凭证。拿着派遣证到工作单位报到,才能就此开始计算工龄。